信托
四川信托•嘉和瑞祥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发行机构 | 四川信托 | 收益类型 | 固定收益型 |
产品类型 | 集合信托 | 投资领域 | 房地产 |
发行地 | 全国 | 发行日期 | 2018年08月06日 |
发行规模(万元) | 不超过4亿 | 产品期限(月) | 24 |
投资门槛(万元) | 100 | 预期年收益率 | 8.3%~9.1% |
收益说明 | 100万(含)-300万(不含) 年化收益分配参数:8.3%/年 300万(含)-600万(不含) 年化收益分配参数:8.7%/年 600万(含)-1000万(不含) 年化收益分配参数:8.9%/年 1000万(含)以上 年化收益分配参数:9.1%/年 按年分配 | ||
资金用途 | 用于嘉和瑞祥名下 “湘江颂”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用途 | ||
还款来源 | 项目销售回款 | ||
风控措施 | 土地抵押: 嘉和瑞祥以标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拟抵押土地面积约为9965平方米,土地证号为:长国用(2016)第000985号。 嘉和瑞祥拟补征周边零星地,约定:受托人首期放款后6个月内项目未能换发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取得标的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受托人有权宣布提前结束本信托计划。 股权质押: 嘉和瑞祥原股东以其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质押担保。 保证担保: 湖南新金鸿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金鸿企业集团星沙置业有限公司、自然人曾志及其配偶、罗光灿及其配偶、曾洁及其配偶、周力及其配偶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资金监管: 1、项目公司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专项用于接收信托资金; 2、项目公司在银行开立项目销售回款账户,用于接收标的项目的全部销售回款; 3、项目公司所有账户均预留受托人指定人员印鉴等。 项目监管: 受托人将尽职履行股东责任,采取修改项目公司章程、委派董事、现场管理人员等;并对项目公司资金用途、销售回款等进行监管、同时约定商业计划等方式。 资金归集: 1、各期期满前6个月开始资金归集,归集比例均为当期优先级信托资金余额的10%、20%、35%、50%、70%、100%。 2、当销售面积达50%时沉淀信托本金50%至信托专户;销售面积达80%时沉淀信托本金100%至信托专户。 | ||
其他说明 | |||
联系人: | 小龚 | 联系方式: | 17360282664 |